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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订科技进步法促进创新

Jia Hepeng

2008年1月3日 | EN | 中文

The revised law aims to give greater incentives to researchers

The revised law aims to give greater incentives to researchers

ARS/Scott Bauer

[北京] 中国修改了其科技基本法为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大的激励,以促进创新。

中国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9日通过了1993年制定的《科技进步法》的修正案。

这部法律强调,中国的整体研发预算,不论来自政府还是私营部门,每年都应该保持稳定增长。2006年,中国研发投资增加了22%,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1.4%。此前的中长期科技规划计划将让中国的研发开支在2020年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5%。

新的《科技进步法》要求企业界更多参与创新研究活动,政府将建立专门的基金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研究活动和所需要的设备可以享受优惠的税率。

新的《科技进步法》也允许承担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的科学家或者其机构拥有从这些研究中产生的专利。政府将不会收回这些专利,除非其拥有者在“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实施”。过去,中国并没有有关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普遍规定。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指出,对专利期限比较宽松的规定旨在为科学家提供更多激励。

此外,这部新法也鼓励科学家勇于创新,那些没有完成在科学上具有高度风险项目的科学家不会被惩罚,只要他们的研究记录能证明这一点。但是有研究劣行的研究者将会受到从公开曝光到剥夺申请公共基金权利在内的各项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科技部的科研伦理顾问段伟文对《科技进步法》修正案表示欢迎,认为它们把许多的科技政策用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总结。但是他警告说,要落实这些修订条款,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

此外,中国国务院也在12月28日通过了一项“重大新药创制”计划,计划的细节没有公布,但是相关人士表示这一计划将会在未来五年间支持十几种创新药物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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