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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发布更严格的研究伦理规定

Hepeng Jia

2006年8月14日 | EN | 中文

China is taking steps to improve ethical standards in medical research

中国将采取行动提高医学研究中的伦理水平

TDR

[北京] 中国将公布一个详细的新规定,提高与人体相关的医学研究中的伦理标准。这项计划是卫生部科教司司长刘雁飞在刚刚召开的第八届世界生命伦理大会上宣布的,这次大会于8月6日到9日在北京召开。

这个新的规定有望于8月份公布,并于2007年1月1日生效。

中国已经制定了新药临床研究、利用人体干细胞和胚胎研究、以及生殖技术研究和治疗方面的伦理规则。例如,2003年国家药监局(SFDA)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所有从事临床试验的医院必须建立伦理审查委员会,临床试验开始前必须得到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

但是中国卫生部官员表示,现有伦理法规只是涵盖了医学研究中的一些方面。例如,现有法规就不涵盖需要提取使用人类活体细胞的临床前研究。

在伦理大会上,刘雁飞还说,根据新的规则,卫生部及其各省市卫生厅局都要建立自己的伦理委员会来管理和监督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医学研究。

北京大学研究医学伦理的丛亚丽教授在接受本网络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规定应该会让医学研究更加符合伦理规范。但是她补充说,有关部门应该更好地执行新的规则,并提高地方卫生官员对临床研究进行伦理审查的能力。

丛亚丽是科学与发展网络(SciDev.Net)研究伦理资料库的一名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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