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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标准向国际看齐

Yuan Yue and Jia Hepeng

2009年1月6日 | EN | 中文

在采纳了“绝对新颖性标准”后,只有在一项发明或者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是全新的,它才能被授予中国专利

US DHS

[北京]中国在采取措施,使其专利法符合国际标准并鼓励中国创新者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

继1992年和2000年之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

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室主任陈广君在专利法修改通过后的发布会上介绍,1992年和2000年的修订主要是为了吸收外国技术,顺应加入WTO的要求。

修改后的专利法将此前关于专利授权采用的“相对新颖性标准”改为“绝对新颖性标准”。 “相对新颖性”规定一些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技术,虽然在国外已经被公开使用或者已经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只要在中国国内还没有人公开使用或者没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就可以在中国授予专利。

而“绝对新颖性”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都没有为公众所知,它将新颖性的标准在地域上由国内扩展到全世界。这一标准在欧美广为采用。

新修改的专利法删除了关于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规定申请人可直接申请外国专利,从而鼓励中国发明人获得外国专利。

《财经》杂志报道,目前,韩国在美国所获专利数是中国的8倍。《中国日报》报道,这些修订是为了鼓励中国发明人提交更多的专利。目前,中国核心的国内技术中,高达40%的专利由外国专利持有人拥有。

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评审员说,世界范围内的“绝对新颖性标准”可能不一定提高专利水平,因为评审员很难发现是否有类似专利已经在外国授权。

北京大学医学部成果专利办公室负责人林晓冬则说,申请国外专利费用很高会阻碍中国发明人花钱去外国申请。

修改后的专利法将在今年10月1日生效。除了上述修订,它也包括了专利药的“强制许可”,即为了重大公共利益,在紧急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不遵守专利限制而强行对艾滋病药物等专利产品进行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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